私家偵探不擇手段的越線調查行為在哪里都會面臨法律打擊
私人調查公司的主要作用是為委托人調查取證,解決一些困難,但有些私家偵探的調查活動膽大肆意,完全不按照合法方式進行,不按正規方式操作。這些私家偵探通常不理會客戶調查的目的是什么,但求能快速接單收錢,然后用粗制濫造的手法收集些不痛不癢所謂證據糊弄客戶,客戶雖不滿,但因為有忌諱,只能認倒霉。
私人調查公司的客戶來形形色色,有善男信女,有貸款公司,甚至犯罪分子……
善男信女找私家偵探一般是因為遇到婚姻出軌、家庭矛盾、受到不法侵害等問題,期待花了錢私家偵探能忠實地為自己查到真相,消除傷害。若是運氣不佳,遇到“神棍”級的私家偵探或者“庸才”,善男信女們的殷切期待必然會落空,白白等待不說,還花錢買氣受。
一些灰色行業的從業人也會經常光顧私人調查公司,可能是半個同道中人的緣故,這批顧客往往會跟私家偵探打得火熱,相互間兄弟長兄弟短的甚是親熱。這幫人找私家偵探的調查目的往往會比較隱晦,多數集中在追蹤逃債人這方面需求。
在中國大陸,私人調查事務所這個行業是沒有工商準入的,許多私家偵探事務所自稱正規注冊,其實只是注冊了一般的信息咨詢、市場調查類的執照,其執照上允許的經營范圍,跟現實廣告中所宣揚的完全就是“掛羊頭、賣狗肉”。
私人調查公司一般以代理人的身份,代理客戶委托的調查知情權,而私家偵探問題的焦點往往集中在“調查權”與“偵查權”這兩個概念上。
說實話,筆者雖從事私家偵探職業十幾年,亦很少去考慮這個問題,心想只要調查取證手段合法正規就行了,管它調查權還是偵查權。其實這是不對的,私家偵探如果對涉及自身安全的相關基本法律不做理會,久而久之就會產生懈怠,特別是在遇到難度較大的調查取證工作時,私家偵探思想上對法律底線的松懈,極其容易產生冒險一搏的越線行為。
偵查權只能由國家執法機關行使,其特征是帶有“強制性”,其它社會團體與機關或者個人都無權行使偵查權。
調查權是當事人為了解事實真相而開展的查詢、搜集、取證等活動權利。民事訴訟法確立了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,既然要求當事人負有舉證義務,也應同時賦予其擁有調查權,因此當事人有客觀全面了解事實真相的權利。
對于私家偵探的爭議最主要還是聚焦在調查取證手段是否合法上,雖然說很多情況下以完全合法的方式很難取得證據,但還是有許多私人調查行業人士解決了這一問題,在不越線的前提下為當事人提供了有效服務。
有的私家偵探就不是這樣了,他們見利忘義,膽大妄為,甚至欺騙、敲詐當事人。這部分“私家偵探”為求達到目的,不惜采用非法手段,例如買通、假冒執法人員等等。
• 有私家偵探買通銀行工作人員,建立金錢合作關系,以此調取客戶資料。
• 數年前廈門有私家偵探冒充執法人員,前往電信部門調取客戶通信記錄,曾一度得手。
• 有私家偵探在跟蹤調查時被發現,情急之下拿出刀具威嚇,遂逃之。
• 有私家偵探為抓奸,采取暴力方法破門強行闖入他人住宅……
以上等等事例并不鮮見,私家偵探為達到目的鋌而走險的做法最終都受到了法律制裁。私人調查公司的正規與否,并不在于一紙執照就能達到,即使在該職業可以合法準入的西方,對調查取證活動也是有著嚴格的約束,因此,越線調查的行為無論在哪里都會面臨法律的打擊。